关于缴纳2019年度会费的通知 来源: 发布时间: 2018-12-14 11:01:35 阅读量:3585
各会员单位:
根据《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章程》规定,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。为保证协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,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,秘书处现开始收取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2019年年度会费,相关事宜如下:
一、会费标准
常务副会长单位:10000 元/年;
副会长单位: 8000 元/年;
常务理事单位:6000 元/年;
监事单位:5000 元/年;
理事单位 5000 元/年;
会员单位:3000 元/年 。
二、缴纳方式
各会员可以直接到协会秘书处现场缴纳现金或支票,也可以通过 银行转账。款项到账后,协会将开具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 。
开户名称: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北较场支行
账号:44001400113050033973
联系人:吉新发 13430344239
唐一菲:020-89114856
单位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金安大厦 15 楼A室(省人民政府对面)
汇寄会费是需注明"会费" 。汇款后可直接到协会秘书处领取会费专用收据,或将汇款单位名称、通信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人以及 联系电话等信息通报秘书处联系人,以便邮寄专用收据。
温馨提示:会费专用收据是省财政厅特定于省内社会团体组织的 收费票据,可报账。
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
2019年1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