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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缴纳2019年度会费的通知
来源:   发布时间: 2018-12-14 11:01:35   阅读量:3585

各会员单位:


根据《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章程》规定,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。为保证协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,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,秘书处现开始收取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2019年年度会费,相关事宜如下:


一、会费标准

常务副会长单位:10000 元/年;

副会长单位: 8000 元/年;

常务理事单位:6000 元/年;

监事单位:5000 元/年;

理事单位 5000 元/年;

会员单位:3000 元/年 。


二、缴纳方式

各会员可以直接到协会秘书处现场缴纳现金或支票,也可以通过 银行转账。款项到账后,协会将开具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 。

 

开户名称: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

   
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北较场支行

   

账号:44001400113050033973

 

联系人:吉新发 13430344239          

唐一菲:020-89114856

单位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金安大厦 15 楼A室(省人民政府对面)


汇寄会费是需注明"会费" 。汇款后可直接到协会秘书处领取会费专用收据,或将汇款单位名称、通信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人以及 联系电话等信息通报秘书处联系人,以便邮寄专用收据。


温馨提示:会费专用收据是省财政厅特定于省内社会团体组织的 收费票据,可报账。


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

2019年1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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